孕婦-適航證明注意事項
•立榮航空-孕婦搭機須知 | ||||||||||||
不受理懷孕超過36週之孕婦搭機,其他注意事項如下: 國內線
|
這次的澎湖行,出發時我們到立榮的櫃檯報到,
地勤在檢查我的適航證明時發現,這張適航證明在回程日期是過期的!!!
所以當下不願意讓我搭機。真的是嚇壞我了!
這裡也分享一下.孕婦們搭飛機旅遊要特別注意喔!
以『立榮航空-國內線』來說,只要是滿32-36週的孕婦都必須出示適航證明
但是適航證明要怎麼開呢?
因為適航證明的開立時間,必須在飛機起飛前的7天或10天,
再算上回程的話,適航證明很可能會有過期的疑慮
所以我會建議在旅程出發前1-2天再到診所或醫院,請你的婦產科醫生幫你開立,這樣就不會有過期的問題了
舉例像璦莉我自己遇到的問題是:
醫生在7/27幫我開立適航證明,但是我的飛機是10天後的8/6
雖然立榮航空放行讓我比照國際線『於班機起飛前10天內』的適航證明有效
但是回程日期是8/9,因此這張適航證明在回程時將會無效
所以當時在機場,我們立刻打電話到澎湖的婦產科診所,
幸好有一家診所願意協助開立適航證明
我們也才能及時搭上去程的飛機
只要有醫師開立的適航證明,抵達機場櫃檯報到後,
地勤會請你填寫一份切結書,簽名之後就可以順利搭機了,
這次特別的經驗和注意事項也分享給大家!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